冥途

英仏英 篮球赛

晚上去打篮球,得到了一个故事

“45:47!”

“亚瑟!加油!”

“48:47!好球!完美的三分!柯克兰好样的!”

“干得漂亮!”

尖锐的哨声响起:“上半场结束,休息十分钟后,双方交换场地。”

“刚刚那个三分真漂亮,尖叫声都快把我震聋了。”球员们都走下球场稍作休息,队里的中锋詹姆斯将手搭在亚瑟的肩膀上吹了个口哨。

在球场外一向讨厌肢体接触的亚瑟难得没把他的手拍开,只是扬起了一抹微笑,眼睛看向坐在观众席的某个人。

詹姆斯顺着他的眼神看到了敌方的前后卫,因为滑雪摔断腿被迫休息的弗朗西斯。法国男人坐在观众席上正温和地看着他,詹姆斯行动迅速地把手从亚瑟肩膀上拿开,刚刚亚瑟投向篮筐的三分球都没他快。

完全没在意詹姆斯的动作,弗朗西斯冲亚瑟比了个“混蛋”的口型,将水直接从观众席扔下去。

抬手接住,亚瑟往上走坐在他身边。

“没了某人在场上乱晃,投球的手感简直棒极了。”他拧开瓶子浅浅地喝了两口。

“我的腿摔断了究竟是谁的错?”弗朗西斯瞪了这个没良心的混蛋一眼。

“那个新姿势是你说要尝试的,我拒绝过。”亚瑟转头看他,一脸的无辜,好似那个听了弗朗西斯提议立马把人按在床上的不是他一样。

“还真是非常有力的拒绝哈,等哥哥我的腿恢复了你们队别想再得一个三分。”

“各凭本事。”话是这样说,实际上亚瑟早就迫不及待了,在弗朗西斯恢复期间他甚至没怎么和对方上床,只是互相帮助了几次。

没了弗朗西斯的球场简直无趣,刚刚那个三分如果是弗朗西斯在他甚至连投球的机会都没有。

在篮球场规规整整的打篮球到底和打野球不一样,亚瑟得尽力控制自己攻击的欲望,收敛肢体动作,这一切都让他难以适从。如果不是答应了弗朗西斯,他早就退出球队了。

美国是个篮球大国,街头篮球也非常兴盛,有篮筐的地方就有人打篮球。

这种地方显然不会有人百分之百遵守规则,经过多年的发展野球和正式篮球比赛风格有着明显的不同。

街头篮球更暴力,更随意,虽然也有规则但是比正式规则显然宽松很多。

而亚瑟是个打野球的好手,被英国熏陶了十几年的他在这方面简直比美国还美国。

弗朗西斯则是正正经经从校队层层选拔出来的good boy,虽然因为家庭原因没有深入发展,但是随家人搬到美国后仍然没有放弃这项爱好。

于是他们在野球场相遇了。

一个糟糕的相遇。

当时亚瑟正打算把篮球砸向另一个人的脑袋,弗朗西斯条件反射地冲向前把篮球抢下来拿到自己手上,冷汗都要吓出来。

亚瑟和他正准备攻击的男人一致地转身看向这个多管闲事的家伙。

金色卷发,蓝色眼睛,就算他没开口说话亚瑟都能看出来他是个法国人。

“就算叫了帮手,两个废物除了比一个废物重了点外没有任何区别。”亚瑟往后退几步和他们拉开距离,看来今天不见点血是解决不了麻烦了。

“他不是我喊的。”亚瑟口中的其中一个废物——唐纳德说,他爱打架,但是不喜欢打群架。他只是听说附近来了个说话很拉仇恨、身手很拉仇恨,球技也很拉仇恨的英国小子过来找找麻烦而已。

“你们我谁都不认识,只是看不得篮球被作为伤人的工具而已。”弗朗西斯看明白了,这不是一个受害者和一个伤人者,而是两个约好了打架的人。

“多管闲事。”亚瑟出手抢球,弗朗西斯退后两步把球运到右手,幸好自己今天出来跑步穿得很宽松。

亚瑟右手做假招作势拦截,弗朗西斯丝毫没上当转身运着球往外走。

随后被亚瑟一脚扫倒,如果不是亚瑟眼疾手快把他衣服拎着,他就要和水泥地做个亲密接触了。

“你是笨蛋吗?我看着像是要和你打篮球吗?”

“看来他是个新来的。”唐纳德抄起滚到他脚边的篮球,自言自语道。

除了新来的谁都看得懂亚瑟那架势是要打架,谁打架还打篮球,那都是照着揍人的规矩进行攻击,以为跟打篮球一样不拌脚吗。

看着亚瑟嫌弃的把那个陌生男人拎起来让他站好,唐纳德将篮球扔给他。

“我们下次再约,我先走了。”他只是想打架没兴趣跟新来的人打招呼。

“FUCK。”亚瑟骂了一句,他最近也心情不好,难得遇到个看上去耐打的可以发泄一下,现在机会被人破坏了,也没心情继续打篮球,直接转身回家。

“嘿,等等。”弗朗西斯连忙把人拦住。

“你想打架吗?”亚瑟冷冷地盯着他。

“我不想打架,倒是可以打打篮球。”弗朗西斯耸耸肩,虽然搅乱了一场斗殴事件,他却丝毫没有放在心上,找到可以一起打篮球的人反而重要一点。

“学校里练出来的弱鸡,还是乖乖地回去和你的同学练吧,”亚瑟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我怕把你打残。”

虽然从体型上来看弗朗西斯比他大了一号,身高也高了快半个头。

说完亚瑟绕过弗朗西斯继续往前走。

然后手里运着的球消失不见,弗朗西斯带着球直接两步起跳轻松地投进了个三分。

“我觉得我还是可以和你打打的。”

“光是打球太无聊了,输的人必须要答应赢的人一个要求怎么样?”

在暗淡的天色下亚瑟沙金色的头发被蒙上一层阴影,绿眼睛闪着光,他扯出一个笑露出森白的牙齿,像一匹择人欲噬的狼,“好啊。”

随后他被弗朗西斯教做了人。

亚瑟擅长篮下投篮,巧了,弗朗西斯擅长抢篮板。凭借出人的弹跳能力,亚瑟勉强能突破对方的防守将球投出去,但是在对方的干扰下结果就不尽如人意。

相反,弗朗西斯擅长三分球,亚瑟根本没办法进行很好的防守,只能看着弗朗西斯投球。

最后,亚瑟把自己灵活的身手与速度发挥到极致仍然输给弗朗西斯两分。

在之后的各种单人对抗,他输给弗朗西斯多半原因在此,直到亚瑟大二终于比弗朗西斯还高半个头才正式结束。

转回这次初遇,弗朗西斯本来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甚至认为自己不会再遇到这个英国人,是的,就像亚瑟不用听弗朗西斯开口就知道对方是法国人一样,弗朗西斯第一眼看到亚瑟的时候就知道对方是个英国人,于是打完这场球他都没有向亚瑟强调一遍输家必须要完成赢家一个要求。不过他确实在之后的一个月里都没有再见对方。

直到他在转学的学校看到那个粗眉毛的英国人。

而加入篮球队就是弗朗西斯对亚瑟的要求。

“今年的篮球冠军是我们的。”亚瑟说。

“反正哥哥我不在场,输了就输了。”弗朗西斯皱着的眉头显然没有他说的那么轻松。

“不管你在不在场,你的球队输了,不要忘了你答应我的条件。”

“知道了知道了,毕业旅行路线按照你说的走。”

“还有,不准带你那些狐朋狗友。”

“你再不下去,输了和我们一起走的就不止我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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